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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新華書店(集團)有限公司監督舉報須知
發布時間:2021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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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舉報的范圍
1.對管理權限在湖北省新華書店(集團)有限公司的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。
2.對監察對象(監察法規定的六類監察對象)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。
3.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,提出的申訴。
4.其它在受理范圍內應當受理的舉報。
對下列反映事項不予受理:
1.依法已經、正在、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。
2.依照有關規定,屬于其他機關或單位職責范圍的。
3.僅列舉違紀、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名稱,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。
二、監督舉報方式
1.來信舉報:(1)來信請寄湖北省新華書店(集團)有限公司紀委收,信封上注明“群眾來信”字樣。來信地址: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長風路29號,郵編:430000。
2.電話舉報:法定工作日可撥打“027-59305600”進行電話舉報。
鼓勵實名舉報,建議舉報人提供真實有效聯系方式,以便于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核實舉報內容以及反饋辦理情況。檢舉、控告、申訴人必須對所檢舉、控告、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。如有誣陷、制造假證行為,將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。